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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时增长(160501)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

2008-5-26 21:27:26 来源:证券之星 作者:沪深交易所
    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

 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[2002]60号《关于同意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》核准(核准日期2002年8月26日)公开发售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。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。
    重要提示
 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[2002]60号《关于同意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》核准(核准日期2002年8月26日)公开发售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。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。
 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管理人”或“管理人”)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,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,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,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。
    投资有风险,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。
  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。
  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当投资人赎回时,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。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,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。
   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,每6个月更新一次,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,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。
    本招募说明书(更新)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4月9日,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3月31日(财务数据未经审计)。
    特别提示:提醒投资者正确理解价值增长线
    1、价值增长线与基金份额净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
    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是投资者申购、赎回基金份额时的计价基础,而价值增长线则是基金管理人为约束自身的投资风险,而自设的一个风险控制目标。价值增长线不是实际的基金份额净值,只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。
    2、价值增长线不是保底收益承诺
    价值增长线既不是基金投资者的实际收益,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,而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。基金份额净值在大概率上会在价值增长线之上,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风险,即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的可能。
    3、金融技术风险揭示
   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中采用了组合保险和风险预算管理(VaR)的金融工程技术,并经过严密的过程控制,但依然不能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在任何时候均不跌破价值增长线。
    4、价值增长线是基金管理人暂停计提基金管理费的标准
   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水平期间,暂停计提基金管理费。
    5、价值增长线的披露
    价值增长线数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,并经过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,由基金管理人公开发布。
    基金托管人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、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商业银行。本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,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,由基金管理人公开发布;同时,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点,为保证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准确和公允,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价值增长线数值也是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,由基金管理人将其与基金份额净值一起同时对外公布。
    6、价值增长线计算方法
   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确公布了价值增长线的计算方法,由于计算方法简便透明,投资者可自行计算,并与公布值随时核对。
  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价值增长线固定周期(按日历计算的每180天)进行调整。本基金自基金开放日起的第一个日历日180天(第一期)内,价值增长线数值设为恒值0.900元;第一期结束后,即从日历日的第181天起,本基金将开始按照已公布的价值增长线计算公式定期计算。
    7、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差错处理
    当价值增长线计算差错明确为基金管理人责任时,基金管理人承诺采用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结果(一般为最大值)并对外公告。
    一、基金管理人
    (一)基金管理人概况
    名称: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    注册地址: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
    办公地址: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
    法定代表人: 吴雄伟
    成立时间: 1998年7月13日
    注册资本: 1亿元人民币
    存续期间: 持续经营
    电话: (0755)8316 9999
    联 系 人: 李全
 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[1998]26号文批准设立。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,持有股份48%;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,持有股份25%;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,持有股份25%;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持有股份2%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。
   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。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、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。
    公司下设十五个部门,分别是:股票投资部、固定收益部、特定资产管理部、研究部、交易部、产品规划部、养老金业务部、市场部、战略客户部、基金运作部、监察法律部、财务部、人力资源部、信息技术部、总裁办公室。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。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选择和组合管理。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管理特定客户的资产及提供咨询服务。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、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。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。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、产品维护和业绩分析等。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、拓展和服务等工作。市场部从事基金营销策划、渠道沟通、国际业务开发等工作。战略客户部从事对战略客户的基金营销及服务支持工作。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、基金注册登记、直销及客户服务业务。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、基金运作、内部管理、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,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意见和建议。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宜。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、培训发展、薪酬福利、绩效评估、人事信息管理工作。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开发、网络运行及维护。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、行政后勤支持、会议及文件管理、公司文化建设、外事活动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董事会、党办及工会工作。另设北京分公司、上海分公司和南方大区,分别负责北方、华东、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基金销售和服务支持工作。此外还建立了企业年金顾问团,负责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方面的顾问服务。
    截止到2008年2月26日,公司总人数194人,其中60.1%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。
   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、风险控制制度、内部监察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人事管理制度、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。
    (二)主要成员情况
    1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
    吴雄伟先生,董事长,博士学历,经济师。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(原金华信托)总经理办公室主任、研究发展中心主任、总经理助理、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、公司副总经理。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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